写在前面
命题逻辑(或者 零阶逻辑)到一阶逻辑的变化,在于描述的粒度。命题逻辑只能描述命题之间的关系,以及它们如何构成更大的结构(新的命题)。在一阶逻辑中我们可以深入原子命题的内部,讨论命题的构成。
为了做到这一点,需要引入集合上的n元关系。从集合论作为基础的角度看,这么做是比较和谐的。
命题逻辑
命题逻辑的不同之处在于,我们既可以描述一个系统内的某些运算(通过函数、变量和常元),又可以描述由这些运算的结果得到的命题(通过谓词和逻辑连接符)。
一个例子就是标准算术模型 \(\scr A\):
我们希望能够描述一个系统 \(\scr A\),即描述清楚
系统内部存在一些元素(自然数)
这些元素互相可以通过运算(加法、后继)得到新的自然数
可以判断两个元素的大小关系(\(<\) 是二元谓词)、相等关系(\(=\) 是二元谓词)
可以把若干判断组合成一个更大的判断(通过命题构造子组合命题)
注意到上述4条是有层级的,12位于系统内部,3可以根据需要构造,4在不同的系统中可以完全相同。
n元关系
定义集合 \(D\) 上的n元关系为n元函数 \(f\colon D^n\mapsto \left\{T,F\right\}\),取 \(P=\left\{x\mid x\in D,f(x)=T\right\}\),那么就可以仅用集合来表示n元关系。
特别的,\(<\) 是一个二元关系。它同时是 \(\mathbb R,\mathbb N,\mathbb Z\) 上的二元关系,因此可以看出n元关系的定义还要看其定义域,此处即论域
语法
记 \(\scr P,C,V,F\) 分别为 谓词、常量、变量、函数 符号的可数集,规定每个谓词 \(P\in{\scr P}\) 和函数 \(F\in{\scr F}\) 都有arity(有多少参数)\(\mu(P),\mu(F)\in\mathbb N\)。\(0\) 元谓词就是命题逻辑中的命题,\(0\) 元函数即为常元。
一阶逻辑中仍然存在命题构造子 \(\{\wedge,\vee,\rightarrow,\neg\}\),通常取一个完备集即可。
规定量词 \(\forall,\exists\) 分别读作 任意 和 存在
项
项集 \({\scr T}\) 由如下递归定义:
\(\scr C\subseteq T\),常元是项
\(\scr V\subseteq T\),变量是项
\(f\in{\scr F},f(t_1,t_2\ldots t_{\mu(f)})\in{\scr T}\),由若干项作为实参的函数作用是项
项仅限于此
所谓的项集就是在描述系统内部的元素,产生新的项的方法只有函数作用。
原子公式
形如 \(p(t_1,t_2\ldots t_{\mu(p)}),p\in{\scr P}\) 的公式是原子公式
原子公式承担了从项过度到公式(命题)的角色
公式
给出BNF
\[\begin{aligned} \begin{aligned} formula &:= atomic\_formula\;|\; \neg formula\;|\;formula\vee formula\;|\;formula\wedge formula \\ formula &:= \exists x\,formula\;|\;\forall x\,formula \end{aligned} \end{aligned}\]一阶逻辑是对命题逻辑的简单拓展,仍然保持了树状结构,之前的证明套路仍然适用。
在一阶逻辑中既然有变量就同样有作用域的问题。具体的定义类似\(\lambda\)-演算:
公式 \(\forall x\, F\),\(\exists x\, F\) 中,\(x\) 的作用域为公式 \(F\),\(F\) 不要求有 \(x\) 出现
称变量 \(x\) 是公式 \(F\) 中的自由变量,当且仅当 \(x\) 在 \(F\) 中出现,且不在限定 \(x\) 的任何作用域中。
非自由变量就称其为约束变量。
若公式 \(F\) 中,任意变量都是约束变量,则称 \(F\) 为封闭公式(Closed Formula),宋公的书叫做句子。
替换
和 \(\lambda\)-演算中的替换是一模一样的
语义
命题逻辑的语义由解释给出,在一阶逻辑则不够
回忆命题逻辑中解释的定义:\(\scr I\) 是函数 \(U_A\mapsto \left\{T,F\right\}\),其中 \(U_A\) 表示公式 \(A\) 中全部原子命题构成的集合
考虑还差了哪些。为了实现类似的效果,我们需要
给常量赋予含义
给变量赋予含义
给项赋予含义
给谓词赋予含义
给原子公式赋予含义
解释
宋公的书把这个叫做结构,也行吧。
规定公式 \(A\) 的解释是一个三元组 \((D,\left\{R_1\ldots R_m\right\},\left\{d_1\ldots d_k\right\})\)
其中 \(D\) 是论域,\(R_i\) 是论域 \(D\) 上的关系,\(d_j\) 是 \(D\) 中的元素,其赋予了 \(A\) 中常量含义。
一个例子是 \(\textbf 1<\textbf 2\) 和 \(壹<贰\),此处的 \(\left\{壹,贰\right\}\) 都是常量,在规定解释为 \((\mathbb N,\left\{<\right\},\left\{1,2\right\})\) 时才能说等式成立(讨论其真值)。可能存在这么一个神奇的国度,它们把 \(1\) 写作 \(\textbf 2\),把 \(2\) 写作 \(\textbf 1\),那么式1在它们的国度(特定解释下)就不成立了。
但这是不够的。考虑公式 \(x<a\),其在任意解释下都不能讨论真值,因为自由变量 \(x\) 的值无法确定,由此引入赋值的定义。
赋值
记 \({\scr I}_A\) 是公式 \(A\) 的解释,\(A\) 的赋值 \(\sigma_{[{ {\scr I}_A}]}\) 是函数 \({\scr V}\mapsto D\),其赋予了 \(A\) 中所有自由变量唯一的论域中的元素作为值。
可以通过类似于 \(\sigma_{[{\scr I}_A]}\left\{x\rightsquigarrow v\right\}\) 来对映射进行单点修改,非常熟悉的味道
项的语义
base case都很简单,需要注意的只有这么一点:项集是必然可数的,因此项的解释必然是可数的。
大概可以这么理解:对于实数 \(\R\),我们必然没法用一阶语言来遍历(穷举)它,因为一阶的语言必然是可数的。
这里就出现了一个gap,我们对任意的项进行解释,不一定能得到整个论域。
公式的语义
base case都很简单,需要注意
\(\forall x.P\) 的解释为:对于一切 \(t\in d\) 都有 \(P[\frac{d}{x}]\) 为真。
没了,就这么简单。